娶个姐姐当老婆(阴魂)
第十二节 诺娃

风棘城是彻森塔的第二大海港,第四大城市,也有接近七万的常住居民,它以排斥奥术闻名遐迩,号称是「最不欢迎巫师的城市」,连琼恩在中土时都有所耳闻。他以前去过安姆的首都阿斯卡特拉,那也是一个对巫师不太友好的地方,但相比起风棘城,阿斯卡特拉简直可以算是巫师的天堂了。在阿斯卡特拉,至少还是允许巫师施法的,只要花钱买到「施法许可证」就行;就算无照施法,也不过是被罚款,最多监禁;但在风棘城,使用奥术属於重罪,压根没有甚麽许可不许可的说法,一经发现立刻处死——不仅仅如此,只要被发现(或者被认为)是巫师,或者是「与巫师有关的生物」,也会被立刻送上火刑架。所谓「与巫师有关的生物」,定义模糊,范围广泛,像精灵丶矮人丶邪魔之类都在其列,琼恩这一行人中,有四个巫师,一个魅魔,都属於打击对象,只有梅菲斯一人例外,去那里的确很危险。

彻森塔原属於恩瑟,恩瑟是神王统治的政教合一国家,神王在世称神,高高在上,祭司执掌大权,巫师则是标准的反派角色,其力量被认为来自於冥界的邪魔,属於严厉打击的对象。在早期的法律中,一个恩瑟人如果被指认为「巫师」,那就是最严重的罪名,会被绑起来丢进河里接受审判,如果沉下去,说明其罪有应得;如果浮起来,证明其使用了邪术,应该捞起来烧死。这点从文字上也可以得到证明,梅菲斯之前就说过,在古恩瑟语中,「巫师」和「邪魔」就是同一个词。

後来随着时代演变,尤其是彻森塔脱离恩瑟之後,神王没有了,祭司阶层完全崩溃,巫师没有了压在头上的巨石,状况有所改观,至少不会随便被丢到河里去了。时至今日,巫师在彻森塔地区,名声肯定依然是不好,走在路上或许会被鸡蛋和白菜砸,但至少不会被警察抓起来。像风棘城这样公开的丶赤裸裸的宣布要与巫师势不两立,以剿杀巫师为本职的,还是唯一一个,绝无仅有。

为甚麽这座城市对巫师和奥术如此敌视,没人能说得清楚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并非甚麽历史传统,因为大约三百多年前,风棘城不但不敌视巫师,反而是整个彻森塔所有城邦中对巫师最友好的地方。当时城中甚至还有一座魔法学院,虽然规模小了点,人数少了点,水平低了点,但毕竟是公开认可了巫师的合法身份。直到有一天,城主卡拉诺克不知受了甚麽刺激,突然宣布关闭魔法学院,并且逮捕了所有教授和学生(总数大约有接近二十名),将他们都烧死了,紧接着又颁发一道禁令,宣称奥术是万恶之源,巫师是世界之敌,应该统统用火焰加以「净化」。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受到了一位巫师的戏弄,所以大发雷霆;也有传言说是因为城主信奉了某位厌恶奥术的神祗,这样做是为了表示忠诚;还有其他各种版本的说法,五花八门,不一而足,没一个听起来靠谱。

「关於这个问题,我倒可以解释。」维若拉突然说。

嗯?

一路上,维若拉基本都处於深居简出的状态,从早到晚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存在感超级低,也不怎麽和其他人接触,保持着淡淡的疏离。而且在整个队伍里,维若拉的位置也比较尴尬,其他人都是琼恩的女友,身份类似,之前也都有过交往,比较熟悉,相处起来比较轻松,维若拉的身份却不好定位,而她给琼恩下诅咒的做法,同时触犯了其他所有人的利益,难免被隐隐地排斥。她自己也清楚这一点,所以尽量低调,很少说话。

「甚麽原因?」凛赶忙问。她心思比较单纯,对维若拉这个师姐倒没甚麽意见,或者说,她反正有梅菲斯,琼恩暂时不举,对她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大……

「马伦,本教历史上的一位先辈传道巫师,」维若拉说,「他曾经在风棘城的魔法学院担任过一段时间的教授,後来勾引了城主夫人,与之私通,被发现了。马拉带着城主夫人私奔到恩瑟,城主无法追捕,大怒之下,从此敌视一切巫师。」

原来是这家伙干的好事。

马伦就是那位被情人下了专情诅咒,无法破解,最後自杀的传道巫师,琼恩原本对他还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,如今只觉得这家伙死有馀辜。若不是他胡乱下手,勾引了城主夫人,风棘城就不会这样敌视巫师,琼恩等人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,沿着大路奔驰,哪里需要像这样劳累辛苦。这家伙只顾自己爽,完全不管这种行为会给同行带来甚麽後果,实属巫师中的败类,人人得而诛之。

「你不也一样?」梅菲斯说,「到处勾搭女孩子。」

「怎麽可能一样?」琼恩理直气壮,「我从来不勾搭有夫之妇。」

「这倒也是。」

琼恩是不够用情专一,经常到处勾搭,但他还是有些基本原则的,比方说有夫之妇就不在其狩猎范围之内,主要是因为这样太麻烦,容易被人追杀,马伦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。他自己倒没事,却连累得魔法学院的师生们全被送上了火刑架。

「别信他,艾弥薇,」珊嘉说,「他只是没碰到中意的罢了,真要是遇到看得上的,就不会说这种话了。」

「怎麽可能?我这麽有原则的人……你们笑甚麽?我真的是很有原则的。」

「知道知道,你一向都很有原则——你的原则就是看见美女就绝不放过,对吧?」

「熟归熟,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。」

一路说笑,旅途总算不是那麽难熬。其实梅菲斯之所以坚持要走这种乡间道路,除了避开麻烦之外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「锻炼」。

从叶弘出发开始,一直到登陆辛巴城之前,这段时间梅菲斯都在很认真的监督琼恩努力锻炼,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每天的剑术对战。最开始的时候琼恩百般不愿,坚决抵抗,就差没有趴在地上耍赖了,因为梅菲斯已经说得很清楚,他在这方面的资质也就那麽高,怎麽练都不可能有所成就。既然如此,何必白白挨打,他又没有受虐倾向。虽说让梅菲斯揍一顿出出气,有利於家庭团结,但天天被扁就不好了,男人也是要面子的。

不过梅菲斯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,表示既然单纯的剑术练习你不喜欢,那麽就放开限制,自由格斗。琼恩可以使用魔法,当然她也可以动用圣力,大家公平较量。

琼恩还是有些犹豫,虽然没打过,但他自己清楚,真要公平对决的话,估计也不是梅菲斯的对手。不过少女接下来的一句话,立刻说服了他。

「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能接受你有别的女人吗?」梅菲斯说,「你若能打赢我,我就接受。你每赢一次,我就多接受一个。」

「真的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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