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平窝案(某黄窝案)
第134章
如果两个责任人的责任相等,处理剐蹭事故比较普遍的解决办法是,如果两车价值相当,则当事人各修各的车;如果一辆是炫耀的豪车,另一辆是普通车,则有可能把两辆车的修车费合在一起,两个事主各付一半。如果责任方在普通车,她需要按照豪车的价格进行全赔付。
这显然是不合理的,因为在路上,每个车辆的路权是一样的。发生事故时每个路权的赔偿份额也应该是平等的。不能因为某辆是炫耀车便逼迫开普通车的一方多付赔款。
你炫耀是你个人的事情,你不会因此享受更多的‘路权’,你自然不能要求对方多赔钱。‘炫耀’的那部分与道路的使用无关,不应在赔偿的范围之内。普通车一方从来买有享受过‘炫耀’,自然没有义务为‘炫耀’付款。而且,‘炫耀’本身不是正当和必须的行为,不应通过‘赔偿’这类的官方手段进行鼓励。(这两点很重要)
例如这座城市曾经出现过一辆出租车剐蹭了一辆炫耀车。出租车女司机刚学开车,下车连忙道歉,说“我赔,我赔。”
但是豪华车主说了,“你卖身赔吧。我这车蹭块漆都要几十万。”
对于这种事情,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仍然是各修各的车,如果是普通车的全责,普通车也只需要赔偿炫耀车折合成普通车的那一块。多出的部分油田自己负责。
开车出现了剐蹭,出的事故因过失和其他事故车是一样的,所以不能因为你的车是炫耀车而逼迫对方多付赔偿。你的车的好坏与事故无关,并不会因为你的车贵,事故的程度便更加严重了,人便可以多死一次。
豪车的生产商每出售一辆车,都要夺取很多非法利益,欺诈出很多远高于其他车辆的利润。作为豪车车主你可以自愿的被欺骗,被压榨,但是你无权逼迫其他正常人和你一起被欺骗,被压榨。
多大的车的什么部位赔偿多少应该有一定的规定,而不管你的车是否是豪车。豪车事故只能按普通车辆赔,不能把富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普通人身上。如果你不是富人,开不起便不要开炫耀车;开了就要负责任。
保险公司也不应为此负责。一辆车有其使用的部分和炫耀的部分,出事故时,两者都有损害,但是,保险公司的普通、基本险只应负责赔偿使用的那部分功能,炫耀的那部分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。因为豪华的那部分不属于公路上所有的人都有的,是你自己为了炫耀强加的。如果你希望赔偿,只能由自己在自己的保险公司投保特殊险,出事后由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。其他保险公司不会为个人炫耀而付款。公路上没有炫耀。
你被生产豪车的公司坑了,那是你自己的事情。你不能因此把损失转嫁到其他人的身上。人家既没有‘炫耀’,也不会同意‘炫耀’。
这种做法有助于抑制那种社会的不平等现象,打击炫耀者的气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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