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子无双:纨绔败家子
第756章 大儒的“仁”与卫渊的“律”
“崔公说不出口,我来告诉你,《白鹭律》如何处理此事。”他的声音陡然拔高,清晰有力,传遍四方,“《白鹭律·刑律篇》:故意伤害他人致残,依伤残等级,主犯斩首,从犯流放三千里,遇赦不赦!《白鹭律·民事篇》:受害者及其直系亲属,有权向加害方及其所属家族、宗族提起‘强制赔偿’,包括但不限于:终身抚恤金(按当地壮劳力年均收入的三倍计算)、全部医疗耗材费用、因伤残导致的预期收入损失赔偿!《白鹭律·宗族责任篇》:若加害行为系执行所谓‘家法’、‘族规’,则该宗族族长、相关管事,与加害者同罪!涉事宗族,官府有权强制解散,其公产优先用于赔偿受害者!”
他每说一条,便用手指重重弹一下纸页,发出清脆的响声,如同鞭子抽打在空气里。
“阿福的情况,”卫渊看向孩子,语气稍稍缓和,但逻辑依旧冰冷清晰,“其父之死,其母之冤,其祖母之亡,其自身之残,皆系柳家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。依律,柳家主犯(已伏诛)罪无可赦,从犯已缉拿归案,等待审判。柳家被查抄之财产,将按上述条款,优先核算,赔偿给阿福!他将得到足以让他余生无忧的银钱,得到官府出面安排的、最好的骨科郎中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,得到律院保证的、进入官办‘慈幼庄’或‘蒙学’接受教育、学习技艺的权利!”
卫渊合上纸册,目光如电,扫过崔明,扫过所有学子。
“这,不是施舍,是赔偿!是柳家欠他的,必须还的!这,不是人治的‘仁慈’,是法治的‘公义’!冰冷吗?条文冰冷!但条文能切切实实地让阿福这样的孩子,在被打断腿、家破人亡之后,还能有一条活路,还能有尊严地活下去,而不是跪在这里,祈求哪个青天大老爷偶然的‘仁心’发现!”
“崔公,你的‘仁’,需要圣人,需要清官,需要无数偶然的善意堆积。而我的‘律’,只需要它自己,铁面无私,逻辑闭环,一视同仁!告诉我,哪一种,更能让天下千千万万的阿福,睡得着觉,活得下去?”
崔明身体晃了晃,以手撑地,才勉强稳住。
他身后的学子们,许多人已经低下了头,不敢再看阿福,也不敢看崔明那瞬间苍老了十岁的面容。
碑文冰冷,现实滚烫,道理在残酷的对比面前,显得如此苍白无力。
然而,崔明毕竟是崔明。
他深吸一口气,强自镇定,眼中重新凝聚起一股不服输的光芒:“律法可定赏罚,可断是非,但人心教化,岂是条文能尽?同一罪行,情有可原者与穷凶极恶者,岂能同罚?律法刚硬,失之仁柔,易生暴戾!卫统帅,你口口声声‘公平’,但这世间,何来绝对之公平?你又如何保证,你的律法,不会因执法者之私心、因案情之曲折,而产生新的不公?”
这是最后的堡垒,是儒家“人治”相对于早期“法治”最核心的质疑——灵活性、差异性与教化作用。
卫渊似乎就在等他这句话。
“崔公问得好。”他击掌两下,“那么,今日便在这碑林之前,请崔公与全城父老,共同见证一场‘实验’。陈盛,准备‘盲审’。”
“是!”
早就候在一旁的陈盛立刻指挥亲兵,抬上三张简陋的木案,呈品字形摆在空地中央。
一张给崔明,一张给阿证,一张则放着卷宗。
卫渊自己退到一旁,如同一个冷眼旁观的记录者。
“这里有三份案卷,”卫渊扬声道,“皆为‘盗窃案’。但所有能标识犯人身份、背景、动机的具体信息——姓名、籍贯、年龄、相貌、被盗物品详情、犯人自述缘由——全部已被墨笔涂去。只留下:犯罪行为(盗窃)、赃物价值(统一折算为铜钱五百文)、以及经核实确凿的证据链。”
“实验规则:请崔公与阿证,分别依据自己的‘道理’,对此三案进行审理、判罚。崔公,你可以动用你所有的‘仁’、‘德’、‘情’与‘教化’考量。阿证,你只需依据……”卫渊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、用细麻绳装订的手册,递给一直沉默站在人群边缘的阿证,“这本《白鹭律·量刑指导细则(试行)》进行判罚。此细则,由我编写,核心是:犯罪行为 + 赃物价值 + 前科记录(无)= 确定的刑罚区间。无身份,无背景,无动机揣测,只认事实与条文。”
阿证双手接过手册,紧紧握住,点了点头。
经过账房风波和律血碑林的洗礼,他眼中那份游移不定的神采已彻底沉淀,化作一种近乎专注的坚毅。
崔明眉头紧锁,对这种“盲审”形式感到荒谬和被冒犯,但众目睽睽之下,他无法退缩,只得冷哼一声,端坐于木案之后。
三份被涂得密密麻麻、只剩核心信息的卷宗被分别呈上。
第一案。
崔明仔细阅读那有限的描述,沉吟良久,提笔判道:“盗钱五百文,依律当杖六十,徒一年。然……观其行窃于市集,手法生疏,或为初犯。且赃款未挥霍,似有隐情。本官酌情考量,杖六十可免,改为枷号三日示众,徒刑减半,以观后效。” 他试图在冰冷中寻找温度,进行“教化”。
阿证则快速翻阅《量刑指导细则》,找到“盗窃”类目,对应“赃物价值:五百文(中等)”,“无前科”,细则明确给出“杖八十,徒一年半”的基准刑,并注明“可酌情上下浮动一等,但需书面说明理由”。
阿证提笔,毫不犹豫:“杖八十,徒一年半。” 无浮动,无说明。
第二案。
崔明看罢,眉头舒展,甚至露出一丝温和:“盗钱五百文……然,卷中提及,犯人乃为病重老母筹措药费,孝心可悯!圣朝以孝治天下,岂可因孝获罪?此情可原,本官判……无罪释放,但需当众训诫,并令其亲族或邻里监督,尽快筹钱为母治病!” 他找到了“教化”的完美案例。
阿证依旧埋头于手册,找到相同基准。
他抬头,看了一眼崔明,又低下头,笔下没有丝毫迟疑:“杖八十,徒一年半。” 细则备注:“动机不影响罪名成立,仅可在量刑幅度内考虑。当前证据无法确证动机真伪,且无对应减轻条款,故按基准。” 他的声音不大,却清晰地念出了判词和依据。
人群开始骚动,窃窃私语。
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,像两面镜子,照出了两种世界观。
第三案。
崔明拿起卷宗,目光扫过,突然顿住。
这卷的“背景”涂得格外厚,但似乎漏了一丝缝隙,隐约能看出“曾为……吏”、“因罪革退”等残缺字眼。
崔明眼神一凝,心中先有了“此人乃失德胥吏,故态复萌”的成见。
他快速看完,提笔时已带了几分厌恶:“盗窃惯犯,情节恶劣!杖一百,徒三年!并刺字示众!”
阿证这一案看得最久。
《世子无双:纨绔败家子》 第756章 大儒的“仁”与卫渊的“律” 精彩章节在线阅读。本章共计 8270 字。